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流程,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成信学位发〔2020〕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拟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拟申请2025年下半年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的本科毕业生。
二、考生写作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写作基本要求
1.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商议后确定,研究方向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正文(引言—结语)字数不少于7000字,引用中文文献至少13篇(5篇是近五年的最新文献),外文文献至少2篇,且知网查重不高于30%。
2.考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要求。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教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二)学士学位论文时间安排
学士学位论文写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9日论文指导教师分配阶段,请考生联系对应的指导教师。
2.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9日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申报的论文题目。
3.2025年7月1日—7月2日由学院统一进行题目审阅。
4.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20日考生进行论文开题及初稿撰写并根据指导教师意见进行修改。考生须在指导教师确认选题后撰写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大纲,避免出现考生提交初稿后仍需修改论文题目或大纲的情况。考生提交论文初稿并发至指导教师邮箱。论文初稿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同时告知指导教师已完成论文初稿提交。
5.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5日为论文修改阶段,为论文修改阶段,提交论文二稿(或以上)时,须将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或红色字体清楚标示,以便指导教师审阅。若指导教师同意定稿,考生应在截止日前将论文定稿、查重报告发送至指导教师邮箱,由指导教师评定论文成绩,并完成读书笔记的撰写及完善工作评定册。
6.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6日为论文定稿阶段,考生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将达到定稿要求的论文按照指定格式发送至指导教师邮箱。并完成读书笔记的撰写及完善工作评定册。
7.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由学院统一在知网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知网检测去除本人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论文为合格,超过50%则认定为学术不端,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
8.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学院对第一次查重未过考生进行第二次查重。
9.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为论文评阅阶段,评阅教师会按照要求为考生们最终提交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打分,评定是否具有论文答辩资格。
10.2025年11月1日为答辩阶段,具有论文答辩资格的考生需根据学院论文答辩安排进行准备,提前制作PPT,答辩总时间为10分钟。考生还需提前对答辩所用电脑、麦克风等设备进行检测,熟悉腾讯会议的使用方法。
11.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6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最终查重。
12.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20日为材料提交阶段。
具体写作时间及要求请参考下表:
时间要求 | 写作阶段 | 阶段任务 |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19日 | 导师分配 | 和导师取得联系 |
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9日 | 申报论题 | 与导师确认申报论文题目 |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日 | 审题 | 学院统一进行题目审核 |
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20日 | 初稿提交 | 论文开题及按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初稿 |
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15日 | 论文修改 | 按指导意见修改文稿 |
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6日 | 论文定稿 | 修改直到达到定稿要求 |
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1日 | 论文第一次查重 | 学术不端检测 |
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 一查未过进行修改及二次查重 | 对第一次查重未过考生进行第二次查重 |
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 | 论文评阅 | 完成论文评阅 |
2025年11月1日 | 答辩 | 完成答辩 |
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6日 | 论文查重 | 学院对论文进行查重 |
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20日 | 材料提交 | 考生提交材料 |
注:为保证论文写作有序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参照以上时间完成论文写作及答辩。
(三)学士学位论文查重
为杜绝毕业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根据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工作安排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学生,按照继续教育学院通知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2.答辩未通过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答辩委员会提出复议,最终合格,方可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拟申请2025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须严格按时间、按规定完成各阶段任务。
2.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本通知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一次,如未完成论文的相关工作,除特殊原因外,学校不再接受申请。
3.考生应密切关注指导结果并按时提交论文修改稿,并告知指导教师。若学生在临近截止日前才提交论文,导致指导教师没有足够的时间审阅论文,指导教师将有权不作指导及评分,此次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4.2025年9月26日之前将论文定稿发送至指导教师邮箱,相关材料参考命名格式:学生姓名_准考证号(学号)_论文题目;学生姓名_准考证号(学号)_读书笔记。
5.其他工作安排,后续将逐一通知。
四、预计答辩方式及时间
答辩方式:拟采用腾讯会议APP。
答辩时间:拟于2025年11月1日上午9:00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分组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人教育科:张钟元 028-88452742。
自学考试科:熊娅丽 028-88452738,蒋雨睿 028-88452761。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7日